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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工业化 大势所趋

发布时间:2015-11-02 点击次数:5292

  近年来,我国支农、惠农政策力度不断加大,现代农业的投资前景被广泛看好,大批企业目光聚焦农业,工业化浪潮正逐步向农村蔓延,无论是农业生产方式、管理方式,还是组织方式都可以找到工业化、市场化的影子。工商资本进入农业究竟是机遇还是挑战?用工业方式管理农业是否适应生产规律?工业发展滞后又会给农业带来哪些束缚?带着这些问题记者走下基层进行采访调查。

  涉农产业成为省内外资本追逐的热点。在佳木斯市有厦门象屿、大连金玛等一批国内实力企业集团,68家工商企业携带累计54.8亿元资金流向农业领域,推动农业产业化实现突破性发展,这股潮流与“两大平原”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的步调一致。

  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还不到位,生产者、投资者“两头怕”。

  农业生产者、涉农产业的有关人士发现,农业开始从数量型扩张阶段向质量型增长转变。规模化、标准化生产在一批新型经营主体的带动下有所提升。然而,粗放型生产方式仍普遍存在。

  农业转型大势所趋,企业担心什么?农民顾虑什么?

  对于企业来说,比较担心的是订单量和基地的稳定性。桦川县一家大米生产企业每年都与农户签订单,可是每年都发生“跑单”的现象。企业负责人表示无奈,秋收时的价格才是“王道”,有的农民契约意识和法制观念不强,当市场价格或其他因素发生变化时,农民做出新的选择,企业也无能为力。还有的企业生产基地合同不到期就被收回土地或要求增加土地租金,导致了合同违约纠纷,无形中增加了企业经营压力。

  对此,一些企业和集团也在探索新的办法。香兰米业集团有限公司担当资金“中转站”,零附加将农发行低息贷款转贷给订单农户。这样既解决了农民贷款难的问题,也加深了农民对企业的依赖。新峰集团与村镇银行合作为基地农户提供金融支持,大连金玛提供资金支持和自主研发的肥料供基地使用。通过资金、生产资料、技术等支持,加固了企业与基地、农户之间的联系,环节的紧密让企业发展更有稳定性。

  “利益均沾,风险共担”的合作社优势在农民的心中仍然存在顾虑,他们担心承诺的事会不会变?可见,农民的思想没有跟上现代农业发展的步伐。尽管从国家到地方对创新农业经营主体进行了强势宣传,乡镇、村屯干部带着政策入村宣传达到了一定的效果,但还是有相当一部分的农民不愿意离开土地或者不愿意把土地交给合作社经营。据调查,佳木斯市实现整村土地流转的村数量不多,这些村大多是青壮劳力外出务工,土地长期外包,流转难度较小。采访中一位村干部说出了“症结”:农民对土地的依赖感根深蒂固,只要谈到和土地有关的事就表现出极大的不信任感。即便是签合同,一些人也不愿意带地入社,土地流转达不到规模化的标准,工业化理念在农业上就难有施展空间。

  农业生产大市向农业加工大市转变步伐缓慢,量大链短直戳产业短板。

  目前,市级规模以上的龙头企业共171家。这个数字足以反映出佳木斯市农产品精深转化能力较弱,大农业向大产业的升级还需要在实践中摸索。仅拿稻米加工企业来说,全省稻米加工企业1300余家,精深加工企业所占比例很小。佳木斯市稻米精深加工仅占全市的10%。开工慢、开工率低、利益空间小,农业资源优势没有转化为经济优势的问题凸显出来。

  农业进入工业化时代将是一种质变。这种变化并不意味着农业一板一眼地套用工业思维和方式,而是要根据农业生产的自身特点借力登高。对于佳木斯市而言,首先要弥补产业短板,促进农业产业化,释放初级农产品转向深加工产品的空间潜力,集中打造叫得响的品牌,实现由商品经营向品牌经营的转化。

  按照产业布局开展招商引资。把先进的技术、设备以及优秀的人才引进来,带动农民生产主体转变思想,转变生产方式,提高生产效率。对于工商资本进入农业,各地还要加大支持扶持力度,为涉农企业提供政策、法律咨询和金融服务,加强农业专业技术人才保障,及时指导企业解决发展难题,确保资本投入的可持续性。包括龙头企业和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是农业产业化的主力军,要鼓励工商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之间建立利益联结机制,以资金、技术、良种等要素入股合作社或农民,采取按股分红和二次利润返还等方式,让农民分享到加工和流通环节的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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