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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调整和分区施策成为现代林木种苗发展方向

发布时间:2016-05-17 点击次数:4600

  记者自12日在广西桂林市召开的全国林木种苗工作会议上获悉,到2020年,我国造林苗木力争全部实现基地供种,基地供种率达到100%;良种使用率提高到75%;建立林木种子贮备制度,种子贮备能力达到700万公斤,种苗质量合格率稳定在95%以上;完成全国林木种质资源普查,建成一批种质资源保存库,在北方生态脆弱地区建设一批保障性苗圃,培育一批种苗生产龙头企业。
  会议透露,“十二五”期间,我国林木种苗顶层设计实现新跨越,《种子法》修改取得新突破,种苗保障能力得到新提升,林木种质资源保护取得新进展,国家重点良种基地建设得到新强化,市场监管取得新成效,种苗产业发展登上新台阶,社会化服务形成新格局,政策保障得到新加强,是发展亮点纷呈、政策支持力度最大、行业受益最多的五年。
  据统计,过去五年我国已建设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224处,其他各类林木良种基地1200多处,面积1000多万亩,采种基地面积600多万亩,育苗面积1900多万亩。为林业建设累计提供林木种子1亿多公斤,其中林木良种1600多万公斤。生产合格苗木1900多亿株,良种穗条210亿条(根),良种使用率由51%提高到61%,保障了造林绿化对林木种苗的需求。13处国家级林木种质资源保存库累计保存面积4800亩,保存杉木、马尾松、杨树、板栗、枸杞等林木种质资源21000多份。全国苗木花卉生产面积3000多万亩,年产值达3600多亿元,较“十一五”期间翻了一番。油茶产业发展成效显著,油茶林面积由4500万亩发展到6000多万亩,油茶籽产量从96万吨增加到241万吨,茶油产量由20多万吨增加到58万吨,产值由110亿元增加到600亿元。中央财政良种补贴资金累计22.82亿元,由每年的2亿元增加到4.78亿元,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全部纳入补贴范围。共启动种苗工程项目304个,下达总投资15.7亿元,其中中央投资10亿元,地方配套5.7亿元,已建设完成项目280个。对进口种子(苗)继续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共减免增值税6.6亿元。
  据国家林业局副局长张永利介绍,目前,我国林木种苗工作仍然存在着种苗管理机构宏观调控和有效指导能力较弱,种苗发展基础不牢固,种苗市场信息不准,种苗创新能力不足等方面的问题。张永利说,“十三五”期间,将按照“南调整、北升级、东优化、西选育、中巩固”的布局,推进种苗生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行分类指导、分区施策;抓好“四个重点”,即以协调均衡的理念,全面履行行政职能,缩小发展差距,使种子管理严起来、苗木发展活起来、执法工作强起来、先进实用技术用起来,实现种苗协调发展;建成“五个体系”,即建成完备的林木种质资源保存利用体系、完善的林木良种选育推广体系、高效的林木种苗生产供应体系、有力的林木种苗行政执法体系、健全的林木种苗社会化服务体系,让林木种苗生产、经营和使用者有更多的获得感,实现林木种苗创新、共享发展,努力开创现代林木种苗发展新局面,为森林生态安全和国土绿化奠定坚实基础。
  张永利指出,下一步要认真贯彻落实《种子法》,狠抓宣传、配套法规制修订、机构职能强化及执法检查工作。切实抓好林木种苗生产供应,及时发布主要造林树种种苗生产供求信息,搭建种苗交易平台,搞好产量预测,调剂种苗余缺。扎实做好林木种质资源普查和保护工作,开展林木种质资源普查和国家级、省级林木种质资源库确定工作,建立林木种质资源身份证制度,完成国家林木种质资源设施保存库(主库)建设。进一步强化国家重点良种基地管理,根据造林绿化用种情况调整树种结构,推进针叶树种种子园集约化、精细化管理和矮化丰产技术,推进经济林树种基地加强优良新品种选育,抓住国有林场改革的契机解决基地人员的后顾之忧,开展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负责人或技术人员挂职锻炼试点,加强技术协作组建设。全力推进林木品种审定工作,进一步完善审定制度,尽快建立林木良种指纹图谱数据库系统,完善林木品种审定标准体系,加大林木品种审定工作人员培训力度。深入开展林木种苗质量监管,加强林木种苗生产、流通、使用环节等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严格落实许可、标签、档案、检验等制度,强化种苗质量抽查工作,加大对质量不合格单位的后处理力度。积极探索国有苗圃改革模式,进一步摸清现状,登记造册,出台《国有苗圃改革指导意见》。努力扩宽种苗社会化服务空间,充分发挥种苗社会团体加强服务、提供咨询的作用,充分利用种苗信息网络发布信息、互通有无的功能,采取政府搭台、企业唱戏、苗农参与的方式,支持和鼓励区域性的种苗交易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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