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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政1.3亿元助推新疆农村电商发展

发布时间:2015-08-18 点击次数:5935

    为推动新疆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2015年中央财政首次安排1.3亿元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对新疆7个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进行补贴。
  据了解,财政部、商务部前期公布了2015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200个示范县名单,中央财政计划安排20亿元专项资金进行试点扶持,试点每县拨款1000万元。我区入选“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的是特克斯县、阿克苏市、尉犁县、沙湾县、民丰县、和静县以及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
  自治区财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国家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专项资金将重点安排用于支持县域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和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点的建设改造;支持引导各类经营主体,充分竞争建立农村电子商务物流体系,促进快递业服务向乡、村延伸;支持电子商务企业、培训机构等对县、乡、村的各类人员进行电子商务政策理论、运营实操等方面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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