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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三年左右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

发布时间:2017-01-03 点击次数:3020

    1月3日讯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今天上午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农业部部长韩长赋、副部长陈晓华介绍《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发布会上,有记者就“《意见》当中提出,力争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完成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的清产核资。全国有50多万行政村,应该是490多万个村民小组,清产核资工作如果三年进行下来工作量非常巨大,请问韩部长和陈部长,我们这项工作应该如何具体来开展?”

    对此,农业部副部长陈晓华表示,正是因为考虑到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所以,中央提出力争用三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清产核资。为了保证这项任务的顺利完成,中央明确了三点:

    第一,明确清产核资的范围。乡、村、组农民集体所有的资源性、经营性、非经营性资产都要进行清产核资。由于集体资源性资产的清查确认工作,有的已经完成,比如说,现在集体林地确权面积达到了99%,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率达到了97%,承包地实测面积已经达到了12.5亿亩,确权面积达到8.5亿亩。整个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因此,这次的重点主要是查三个方面:一是还没有承包到户的集体“四荒”;二是集体的经营性资产;三是债权债务现金等。要把这几个问题搞清楚,一方面是为了保证确权到户,另一方面是为了保证加强管理,防止资产的流失。

    第二,明确清产核资的任务,具体来讲主要就是要查清资产,理清债权债务,建立管理台账和相应的管理制度。

    第三,明确清产核资的责任。这项工作由省级人民政府按照中央的总体要求来统一部署,县和乡镇要组织实施好,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明确相应的工作责任,以确保任务的完成。当然,农业部作为牵头部门,也要搞好工作的指导。

    在这个过程中,特别强调一点,整个清产核资过程都要尊重农民的意愿,组织农民参与,接受农民监督,得到农民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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